超市搞会员活动,这些法律坑千万别踩
老张在社区开了十年超市,最近想搞个充值500送80的会员活动。隔壁王律师端着保温杯过来提醒:"你这方案要是不注意,可能要吃官司的。"吓得老张赶紧把准备好的海报撤了下来。今天咱们就聊聊,超市设计会员活动时那些容易踩雷的法律细节。
一、活动设计里的猫腻要当心
上个月城西超市搞"充300送50",结果被市场监管局罚了3万块。问题就出在活动细则里那行小字:"赠送金额仅限指定商品使用"。这种操作可能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三条,构成虚假宣传。
1. 常见要命操作
- 积分清零不提前30天通知(违反《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四条)
- 赠品标签价格虚标(违反《价格法》第十四条)
- 抽奖奖金超5万元(触碰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条红线)
活动类型 | 法律风险等级 | 应对措施 | 依据文件 |
---|---|---|---|
预付费充值 | 高危 | 备案+银行存管 | 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》 |
积分兑换 | 中危 | 明确有效期公示 |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 |
满额赠礼 | 低危 | 赠品质量三包 | 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 |
二、宣传文案的坑比你想的多
去年某连锁超市的"全场五折"广告被罚了8万,因为生鲜区根本不参与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四条,这种误导性陈述可能面临营业额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2. 救命核对清单
- 使用"最终解释权"字样直接违法
- "限量100份"要公示实时库存
- 对比价格必须提供原价销售证据
三、执行环节的暗雷要排查
李大姐的超市去年被顾客告上法庭,就因为会员系统泄露了客户住址信息。按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五十一条,收集会员信息要做到三重防护:加密存储、权限隔离、定期审计。
3. 数据管理三件套
- 会员信息保存不超过必要期限
- 人脸识别必须单独授权
- 促销短信要有退订通道
看着新做的会员活动方案,老张给王律师发了条微信:"晚上来店里,请你喝今年新到的明前茶。"窗外的夕阳把货架上的商品镀上一层金边,收银机发出熟悉的"滴"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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